
Handbook
團員守則及指引 (2006)
- 1 團員資格
- 1.1 任何人仕,凡具備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考試八級或以上,或同等資歷者,於按章登記後,均須參加試音。
- 1.2 試音將由音樂總監及樂團經理負責,需要時聲部長可予以協助。
- 1.3 凡試音合格者,於繳交團費後,即成為香港節日管樂團(以下簡稱本團)之基本團員。
- 2 團員權利
- 2.1 本團團員可享用本團所提供的一切福利及設施。
- 2.2 團員可出席本團之團員大會,會上可擁有投票權及發言權。
- 2.3 若超過百份之五十之團員以書面要求,即可於十四天內召開特別團員大會。
- 3 團員福利
- 3.1 於排練及演出時可借用本團樂器、樂譜、及各樣有關用品,惟須經執委會同意辦理手續。
- 3.2 可參加本團所舉辦之一切活動。
- 3.3 購買本團音樂會門票可享折扣優惠。
- 3.4 可獲發一張團員證。
- 4 守則
- 4.1 團員守則
- 4.1.1 團員須遵守執委會及團員大會通過之議決。
- 4.1.2 團員須維護本團利益及聲譽。
- 4.1.3 團員須出席本團舉辦之排練、演出及其他活動。
- 4.1.4 團員須備妥所需用之樂譜及樂器。
- 4.1.5 團員須主動繳交團費。
- 4.1.6 團員須遵守團員手冊之團員守則及指引。
- 4.2 排練場地
- 4.2.1 團員應保持場地清潔。
- 4.2.2 團員須用器皿處理樂器「放水」問題,以確保場地清潔。
- 4.2.3 禁止在排練場地內吸煙及進食。
- 4.2.4 未經許可,請勿私自進入樂團辦公室。
- 4.2.5 使用樂器、樂譜、譜架及椅子後,須放回原處。
- 4.3 樂器及樂譜
- 4.3.1 團員於排練時如需要使用本團之樂器,必須小心,如有損毀,本團將保留追究之權利。
- 4.3.2 團員如須租借本團之樂譜,請向執委會樂務辦理租借手續。團員必須小心使用樂譜,如有損壞或遺失,須照價賠償。租借整套樂譜及聲部樂譜,收費如下:
- 聲部樂譜
- 每份聲部之樂譜,該聲部團員只限借用一次。
- 按金 :港幣100元
- 借用期:1星期
- 逾期費:每星期100元
- 原版樂譜
- 按金 :港幣500/800/1000元(視乎樂譜價格而定)
- 行政費:港幣200/400/600元
- 租用期:2星期
- 逾期費:每星期100/200/300 元
- 影印版樂譜
- 按金 :港幣300元
- 行政費:港幣100元
- 租用期:2星期
- 逾期費:每星期50元
- 註:
- 1 團員必須保持原版樂譜完整,不得撕開。
- 2 逾期不足一星期者,亦以一星期計算。
- 3 如期歸還樂譜後,按金會悉數退回。
- 4.4 出席
- 4.4.1 任何情況下,團員必須出席樂團所有排練(包括所有加時練習)。若遇事故,團員必須於排練前向樂團經理請假(木管樂 – 鄭家惠、銅管及敲擊樂 – 許偉龍)。
- 4.4.2 對於無故缺席者,本團將作出以下處理:
- 無故缺席一次:樂團經理將發出口頭警告及要求團員改善。
- 經口頭警告後,再次無故缺席:本團將發予書面警告。
- 接獲書面警告後仍再犯者,即第三次無故缺席,將被取消團員資格,已繳交之團費概不發還。
- 4.4.3 團員每年可請假十二次。若團員請假超過十二次(當中包括請假及無故缺席),本團將考慮取消其團員資格。已繳交之團費概不發還。
- 4.4.4 團員若需連續請假超過三個月或以上,必須以書面通知樂團經理,並需說明理由,本團亦會考慮是否讓該團員參與本團該年度之演出。
- 4.4.5 為確保演出之水準,團員務必準時出席音樂會前一個月所有之排練,若未能遵守者,本團將會考慮是否讓該團員參與是次演出。
- 4.5 團費
- 4.5.1 團員須於每年一、四、七及十月首次排練日繳交團費予司庫。團員可以支票或現金繳交(請用劃線支票抬頭請註明:香港節日管樂團或Hong Kong Festival Wind Orchestra或直接存款至本團恒生銀行戶口:385-090477-001繳交,唯須交回存款單予司庫以茲作實)。
- 4.5.2 若團員超過一個月仍未繳交團費者,須額外繳付該月之50% 團費。
- 4.5.3 如團員超過兩個月仍未繳交團費,其團藉將被凍結,直至交回所需繳交之團費為止。
- 4.5.4 團員若連續請假超過三個月或以上,可按個別特殊理由申請減免團費,但最終需獲得幹事會同意。
- 5 演出團服
- 5.1 演奏廳
- 5.1.1 男團員:長袖白襯衣、黑色長西褲、黑色西外套、白色蝴蝶結領帶(Bow呔)、黑色皮帶、黑色皮鞋、黑襪。
- 5.1.2 女團員:棗紅色曳地長裙晚裝(款式不限)、鞋(款式顏色不限)。
- 5.1.3 女團員:長袖白襯衣、黑色長西褲、黑色長袖西外套(可以女裝西裝)、白色蝴蝶結領帶(Bow呔)、黑色皮鞋、黑襪、黑色皮帶。
- 5.2 其他場地
- 5.2.1 樂團紅色T-shirt、風褸(視乎情況而定)、黑色長西褲、黑色皮帶、黑襪、黑色皮鞋。
- 6 處分
- 6.1 嚴重處分/取消團員資格:
任何團員嚴重損害本團之名譽及利益或違反本團團員守則,執委會可召開會議,討論對該團員之處分或取消團員資格。被取消團員資格者,所繳交之團費,概不發還。
- 6.2 若任何執委會成員失職,將交由團員大會處理有關處分事宜。
- 6.3 如團員超過兩個月仍未繳交團費,其團藉將被凍結,直至交回所需繳交之團費為止。
- 7 特別情況
- 若於排練當天,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、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,排練即告取消﹔但若於下午四時或之前取消上述警告,當天排練照常舉行。
- 8 退團
- 退團者必須於退團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樂團經理,經執委會接納後方可退團。所繳交之團費,將按比例退回。
- 9 其他